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为深入推进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精准排查“漏发”“迟发”“少发”三类突出问题,确保资助政策落地见效、惠及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全面自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及对象
2025年春季学期以来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二、自查内容
1.资助评审程序是否规范。
2.是否应助尽助,对照十三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核查未获助学生是否逐一说明原因。
3.档案材料是否健全(包含但不限于学生申请表、学生自愿放弃国家奖助学金声明书、学院评审及公示材料等)
4.学生信访处置情况。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对照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备查。于4月29日17:00前提交自查情况报告(党委副书记签字盖章纸质版)至青年楼401室,其他档案材料学院留存,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