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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

2016年10月24日 10:32  点击:[]

毕业后应怎样办理户口迁移?

答: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一般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和学校户籍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未就业毕业生户口迁回生源地、已就业或升学的毕业生户口迁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无法毕业学生的档案、户籍均保留在学校。只需持学校下发的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即可;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如果需将户口迁至报到单位所在地,应持报到证、毕业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户政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档案迁移过程中仅仅需要学生签字确定档案迁移地址,已就业或升学的毕业生档案迁移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未就业学生档案迁移到生源地所在的人事局或者人才服务中心、未毕业学生档案寄放学校。可在学校档案馆网站的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系统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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