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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求索奖学金”推荐及奖励办法

2016年05月02日 18:30  点击:[]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秉承“求索”校训,勤奋上进、追求卓越,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  奖励对象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  推荐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不良记录。

3.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异。

4.在本专业领域内连续3年(或4年)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成绩排名第一,且获得校级特等或一等奖学金。

 

三、  奖励名额及标准

每个专业奖励1人,奖励金额10000/人。

 

四、  推荐办法及程序

     1.学院按照毕业年级中所设专业数,严格对照推荐资格条件,提出初步推荐名单。每个专业据实推荐1名连续3年或4年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成绩排名第一,且获得校级特等或一等奖学金的学生。若本专业无符合条件的学生则不予推荐。  

    2.学院将初步推荐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3.学生处对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审定。  

    4.学校将获奖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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